(1)负责厅机关政务综合协调,协助厅领导组织厅机关日常工作。
(2)承担厅领导秘书工作,协调厅领导公务活动。
(3)组织协调全省性重大会议、活动,负责厅长办公会、厅务会议会务工作。
(4)管理厅机关文电、保密、机要、密码、印章、档案等机关行政事务性工作;承担厅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管理工作;指导直属单位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工作。
(5)拟定厅机关工作制度,负责厅机关行政效能、政务公开监督检查。督促检查厅系统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重大部署及厅重点工作的情况;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政务督查活动;承办省委、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合政务督查工作。
(6)组织起草全省环境保护综合性会议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、报告、讲话;负责厅工作计划、总结;审核重要文件和讲话材料;协调开展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;编报政务信息专报,指导全省环境保护系统政务信息工作。
(7)协调厅机关信访工作。组织办理群众来信、来访和网上投诉工作,分办、督办信访事项,指导全省环境保护系统信访工作。
(8)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的组织协调、信息报送工作。
(9)管理厅机关值班、安全、保卫、消防、窗口工作;组织厅公务接待工作。
(10)承担厅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。
(11)承办厅党组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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